产品详情
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:
◆ 免维护无须补液; ● UPS不间断电源;
◆ 内阻小,大电流放电性能好; ● 消防备用电源;
◆ 适应温度广; ●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;
◆ 自放电小; ● 应急照明系统;
◆ 使用寿命长; ● 电力,邮电通信系统;
◆ 荷电出厂,使用方便; ● 电子仪器仪表;
◆ 安全防爆; ● 电动工具,电动玩具;
◆ *配方,深放电恢复性能好; ● 便携式电子设备;
◆ 无游离电解液,侧倒仍能使用; ● 摄影器材;
◆ 产品通过CE,ROHS认证,所有电池 ● 太阳能、风能发电系统;
符合国家标准。 ● *自行车、红绿警示灯等。

(1)对于UPS系统的蓄电池组,不建议采用离线式测量法进行容量测试。
(2)进行在线式测量法和核对行容量试验时,对于本身具备蓄电池放电测试功能的UPS设备,需要开启蓄电池放电检测功能对蓄电池进行放电试验。对于没有该功能的UPS,需要关断其交流输入,进行放电试验。
注意事项:
1).上述蓄电池容量试验方法,是日常维护工作中的常用方法,但无论哪种方法,在容量测试期间保证系统运行是非常重要的,因此在做容量试验时应提前了解市电有无计划性停电,备用发电机组应处于良好状态。
2).在进行蓄电池容量放电试验前,应用万用表、内阻仪、电导仪对蓄电池的性能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测。
3).为保证容量测试的准确性,应采用蓄电池容量在线测试仪器和假负载进行测试。
4.2.3落后蓄电池的判定
落后蓄电池在放电时端电压偏低,因此落后蓄电池应在放电状态下测量。如果端电压连续三次放电循环中测试均为低,就可判定为该组中落后的蓄电池。出现落后蓄电池时就应对蓄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。
4.4.3充电
4.3.1浮动充电(浮充)
◆ 充电参数
² 充电电压:2.23~2.30V/单体(25℃)(建议设置为2.23V/单体)
² 大充电电流:0.25C10
² 温度补偿系数:-3mV/℃.单体(以25℃为基点)
² 充电电压变动范围为±0.02V/单体
² 注意:
1).同一电池组各单体电池的电压值在使用初期会出现一定偏差,半年之后将趋于一致。
2).浮充电压过高或过低对电池的影响如下:
长时间过高(过充电):缩短寿命。
长时间过低(充电不足):满足不了负载或使电池电压不一致,从而使电池整组容量下降,寿命缩短。
4.3.2均衡充电(均充)

◆充电参数
² 充电电压:2.35~2.40V/单体(25℃)(建议设置为2.35V/单体)
◆ 退出均充条件
蓄电池退出均充的电流参考值一般设定为0.01C10,并联时乘以蓄电池组数。
注意:
正常浮充运行可以不进行此项操作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采用均衡充电:
Ø 放电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20%以上
Ø 搁置不用时间超过3个月
Ø 有单体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.18V/单体
Ø 连续浮充3~6个月或电池组内出现电压落后的电池
Ø 全浮充运行一年以上
Ø 蓄电池安装调试结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补充电。
Ø 蓄电池容量检测后进行均充电。
Ø 蓄电池转为均充的电流参考值一般设定为0.05C10,并联时乘以蓄电池组数。
4.3.3循环使用充电
◆充电参数
² 充电电压:2.40~2.50V/单体(25℃)(建议设置为2.35V/单体)
² 温度补偿系数:-5mV/℃.单体(以25℃为基点)
² 充电电压变动范围为±0.02V/单体
² 补充电电量为放电电量的110%~130%,电池环境温度低于5℃取上限。如不确定放电量多少,请按下表补充电:
表四蓄电池补充电参照表

(1)对于UPS系统的蓄电池组,不建议采用离线式测量法进行容量测试。
注意事项:
2).在进行蓄电池容量放电试验前,应用万用表、内阻仪、电导仪对蓄电池的性能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测。
3).为保证容量测试的准确性,应采用蓄电池容量在线测试仪器和假负载进行测试。
4.2.3落后蓄电池的判定
4.4.3充电
4.3.1浮动充电(浮充)
◆ 充电参数
² 注意:
1).同一电池组各单体电池的电压值在使用初期会出现一定偏差,半年之后将趋于一致。
2).浮充电压过高或过低对电池的影响如下:
长时间过高(过充电):缩短寿命。
长时间过低(充电不足):满足不了负载或使电池电压不一致,从而使电池整组容量下降,寿命缩短。
4.3.2均衡充电(均充)
◆充电参数



